上海儿童发展水平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6)

2006-11-04 解放日报 作者:张勇 |  

  支持性指标:

  1、儿童食品用品玩具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本市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为100%,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为100%。

  2、保障儿童交通安全,学校、儿童活动场所等进出口处交通标识设置率为100%。

  3、将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

  4、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室的配备率达到80%以上。

  5、向儿童免费开放部分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儿童凭相关证件可在指定场所享受优惠票价。

  6、每年出品不少于1部儿童故事片和2部儿童电视剧。

  7、关注处境不利儿童,鼓励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增加孤残儿童家庭寄养人数和配套康复设施数量。

  策略措施:

  4.1全社会树立儿童安全意识。加强儿童产品(食品用品、家具、家居装修和玩具等)的质量检测和监控;完善儿童产品与游乐设施等各项配套的特别保障制度;严格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对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及时召回;定期检测与维护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学校、儿童活动场所装修应达到绿色环保标准。

  4.2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或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加强儿童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建立和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卫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应急反应系统;完善相关交通安全标识;加强对学生专线或校车的监督与管理。

  4.3针对儿童生理特点,开展适用于儿童的配方药物研究与应用,使儿童专业药品数量逐年提高。

  4.4扩大儿童活动场所利用率。尽快明确上海图书馆二期的选址,研究新建一所现代化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提高各级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活动质量;加强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室的建设;开放学校活动资源,并利用校园网络为儿童提供相关科普、文体设施服务信息。

  4.5推动构建服务上海和全国的儿童文化产品的产业链。设立优秀儿童作品创作奖,鼓励原创;提高儿童戏剧、木偶剧、动漫、科教片、图书等文化产品的质量;发挥少儿频道在繁荣儿童文化产品中的主导作用;开展儿童文化产品需求特征研究;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读物、音像和网络产品;推进儿童影视作品的分级管理。

  4.6为丰富儿童文化生活创设交流平台。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节”、三年一度的“上海国际儿童文化艺术节”和两年一度的“为了孩子”国际论坛

  4.7进一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改善孤儿和弃婴的供养、教育和康复治疗;关注单亲家庭家庭处境不利儿童的健康成长,增强其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开展对处境不利儿童的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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