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40(3)

2016-04-14  |  

  让约翰·罗巴兹装成拼写好的人——实际上他不是的——这令他非常高兴,而让我看起来似乎对人很和气,来点儿变化,也令我非常高兴。但是,这种变化不可能持续太久——因为总会有同学或是别人立刻发觉了这个掉包计,如果他不立刻将这个大逆不道的事情报告给老师,那也太不合乎人情了。

  很自然的,老师立刻就会出来主持正义,将奖牌从我们那里取走——但是每次我们都又会在星期五晚上之前夺回奖牌。如果我们在星期一早上丢掉奖牌,那么,到了星期五下午,老师对一周的纪录进行结算时,约翰的和气总是会排在前列。而星期五下午的课,最后一般是举行拼读比赛,一旦失掉了面子,我就必须从我们班拼写者的倒数第一名重新开始,不过我总是将两个班都杀得片甲不留。所以,比赛结束时,总是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在我的颈子上挂着拼写好的奖牌。

  在我的印象中也曾经有过一个字的失误,那是当比赛即将结束时,所以那次我没有拿到奖牌。我还记得是“二月”(February)这个字,在拼写时我丢掉了第一个“r”——但是那一次我是为了对一位意中人进行照顾才那么做的。当时我的心是如此之热,宁愿将一个字的全部字母都丢个精光。

  正像我前面说到的,对于拼写好这项本领,我并无多大敬意,至今还是如此。在规范的拼写书籍出版之前,人们拼写时所表露出的一些失误或是习惯,总能在无意之中将他们各种各样的性格表露出来,并且增添各式各样的精彩写法。可以看出拼写规范对于我们到底有多少好处,着实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一八八五年的时候,苏西开始帮我写传记,那时我五十岁,她十四岁。在开头她是这么写的:

  我们的家庭非常幸福,家里有爸爸、妈妈、吉恩、克拉拉以及我。在此我要写的是爸爸。写他并不难,因为他的性格非常突出。

  爸爸的样子已经被别人写过好多次了,但是写得都非常不正确。他有着美丽的灰白头发,那头发长得既不太厚、也不太长,正好合适。他那罗马式的鼻子,将他外形的美大大增加了。他那和善的蓝眼睛,还有他那小胡子,都非常有风度。他的头和侧面都长得非常好看。他的体形也特别好——总而言之他是非常好看的一个男子。他脸上的所有部位都是完美的,只是牙齿不是特别美观。他的肤色特别好看,也没有留大胡子。他人很好,也很有趣。他有脾气,但我们全家人都有脾气。在我遇见过的或是希望遇见的人中,他是最可爱的——还有,哦,他一直都是那么心不在焉。他特别能讲有趣的故事。克拉拉和我总是坐到他椅子两边的扶手上面,听他讲那墙上图画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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