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卷三十四(上)(7)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六人。烜,火也,读如卫侯毁之毁,故书“毁”为“垣”,郑司农云“当为烜”。○烜,音毁,注毁同。烜,刘音袁。
[疏]注“烜火”至“为烜”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取明火,及以木铎修火禁”,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云“读如卫侯毁之毁”者,《春秋左氏》“卫侯毁灭邢”,《诗》云“王室如燬”,燬,亦火之别名也。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社子春云:“条当为涤器之涤。”玄谓涤,除也。狼,狼扈道上。○条,音涤,徒历反,注同。
[疏]“条狼”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当执鞭以趋辟”,凡誓仆及誓驭之等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
○注“杜子”至“道上”
○释曰:云“涤器之涤”者,读从《特牲》、《少牢》涤祭器等之涤也。云“狼,狼扈道上”者,谓不蠲之物在道,犹今言狼藉也。
脩闾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闾谓里门。
[疏]注“闾谓里门”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比国中宿互〈木橐〉”者,亦是禁戒之事,故在此也。云“闾谓里门”者,《尔雅》云:“巷门谓之闾。”故知是二十五家之里门也。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郑司农云:“冥读为《冥氏春秋》之冥。”玄谓冥方之冥,以绳縻取禽兽之名。○冥,如字,又莫历反。縻,亡皮反。
[疏]“冥氏”至“八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设弧张,为阱护以攻猛兽”,是冥然使之不觉,亦是禁守之事,故在此。
○注“郑司”至“之名”
○释曰:云《冥氏春秋》者,冥氏作《春秋》,书名,若晏子《吕氏春秋》之类,取其音读也。后郑云“冥方之冥”,亦取音同。云“以绳縻取禽兽之名”者,解冥是冥然使不觉之意也。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庶读如药煮之煮,驱除毒蛊之言。书不作蛊者,字从声。○庶,音煮,又章预反。蛊,音古。
[疏]注“庶读”至“从声”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除毒蛊”,是除恶之事,故在此也。云“庶读如药煮之煮”者,俗读,意取以药煮去病,去毒蛊亦如是。云“书不作蛊者,字从声”者,除蛊者,庶是去之意,故为庶不为蛊也,是其取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