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卷三十四(上)(9)
○释曰:先郑从古书“薙”为“夷”,故引古今而为证也。《春秋》者,《左氏传》隐六年,“夏五月,郑伯侵陈。往岁郑伯请成於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人善邻,国之宝也。’又云:“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芟夷蕴崇之。’”注云:“芟,刈。夷,杀。蕴,积。崇,聚。”“玄谓薙读如剃小儿头之剃”者,俗读也。云“字从类耳”者,人发之剃从发,薙草还草下为之,故云类也。《月令》者,仲夏令,引之者,欲见薙草须烧之,又须水之意也。
硩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郑司农云:“硩读为擿,蔟读为爵蔟之蔟,谓巢也。”玄谓硩,古字从石,折声。○硩,音摘,它历反,徐丈列反,沈敕彻反,李又思亦反。蔟,仓独反。
[疏]“折蔟”至“二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覆夭鸟之巢”,是除恶之类,故在此。
○注“郑司”至“折声”
○释曰:先郑读“硩”为“擿”,后郑不从者,先郑意以为杖擿破之,故从“擿”,后郑意以石物等投掷为义,故不从。先郑又云“蔟”为爵蔟之“蔟”者,爵蔟是雀窠,后郑从之。“玄谓硩,古字从石,折声”者,以石投掷毁之,故古字从石,以折为声,是上声下形字也。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翦,断灭之言也,主除蛊蠹者。诗云:“实始翦商。”○蠹,都路反。
[疏]注“翦断”至“翦商”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院“掌除蠹物”,故郑云“翦,断灭言之也,主除蛊蠹者”,故在此。引《诗》者,证翦是翦除。
赤犮氏,下士一人,徒二人。赤犮犹言捇拔也,主除虫豸自埋者。○赤,如字,一音采昔反。犮,徐音跋,畔末反,刘房末反。捇,采昔反,徐呼陌反。拔,畔末反,刘房末反,或蒲八反。豸,直氏反。
[疏]注“赤犮”至“埋者”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除墙屋”,注“除虫豸藏逃其中者”,《尔雅·释虫》云:“有足曰虫,无足曰豸。”亦是除恶之义,故在此。言“赤犮犹言捇拔”者,拔,除去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