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大阅读”的文章与木棉商榷(4)

2008-10-18  |  

  应该说,接受美学是符合阅读特点的,也是符合理解规律的。前面我说了,任何阅读都不可能是“清白的阅读”,都必然加进阅读者自己的“前理解”,因此,任何读者理解到的意义都不完全等同于作品原来的意义,而且不同读者面对同一作品所理解到的意义(对于文艺作品来说,则是感受到的艺术形象)都不可能完全一样。所谓“有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便是这个道理。

  但是,真理往前多跨出半步则导向了谬误。如果把创造性阅读理解成不顾作品的意义而随心所欲地“自由理解”,则只有“创造”而无“阅读”了。这里的关键在于,“创造”的基础是否离开了“阅读”,即是否抛弃了作者的本意?应该说,读者理解到的意义与作品本身的意义是不完全等同的,前者属于作者自己而后者既包括文本自身意义也包括读者的“前理解”。也就是说,作品的意义(含义)与读者理解到的意义,既有有区别——因为加进了读者的前理解,但绝不是与原作无关——因为毕竟是对作品的理解。如果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共同创造”,则是科学的,因为这种“创造”的前提是肯定作品有自身的意义。

  这里又有一个问题出现了,允不允许学生对文本进行“戏说乾隆”式的再创造?我认为,当然可以。所谓“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以及“旧瓶装新酒”式的“故事新编”都是允许的。比如,“滥芋充数”新说,比如“龟兔第二次赛跑”等等。学生联系自己的生活和时代特点由文本而激发新的联想或想像,进而赋予文本以新的含义,或者将作者的意义加以引申(包括对文学形象进行再创造),这不但符合学生的阅读心理,也是阅读要达到的真正的意义之一。但是,如果我们把这种新的意义新的形象强加给作者,硬要说这是作者的原意,这便是极不严肃的。正如魔术师耍分身术的魔术,魔术师明说这仅仅是魔术而不是真的,观众都不会误解;但如果魔术师硬要说其“分身术”是真的,那么,这便成了伪科学。而且,即使是并未强加给作者的新意,也不能完全离开文,“戏说乾隆”说的毕竟是乾隆而非尼古拉二世。近年来,有人把《荷塘月色》中的情感“新解”为朱自清的婚外恋苦闷,把《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被休的原因“新解”为刘兰芝的“不孕症”,我认为,诸如此类随心所欲的“理解”是很不严肃的,也是违背理解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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