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一种理论框架(6)
从以上的阐述中不难看出,这种以和谐作为核心的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体系,已远不仅是一种纯理论层面的思考或仅是一种理想状态的构想了。事实上,经过近20年的努力,在深入我国的大、中、小城市及农村幼儿园,对3~6岁儿童的集体音乐教育实践及教师培训实践进行研究的前提下,在广泛吸收国内外,历史与现实的有关研究成果的条件下,我们提出的这种过程和谐理论是建立在一整套可传授可操作的“教育工艺流程技术”体系的基础上的。一般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工作者,都可通过一定的培训在不同程度或水平上掌握这些“工艺”。而且,通过应用这些“工艺”的过程,教师一方面可能改善自己的教育质量,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另一方面还可能在这同一过程中逐步改变自己的音乐教育本体观、价值观和目的观,获得有关观念体系内部的和谐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