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三)(10)

2008-10-18  |  

  三、评价原则

  1、参与性原则

  在综合实践过程中,学生的充分参与,其意义是十分明显的。参与能增强

  主体意识,参与能促进实践活动,参与能奋发学习心态,参与能发挥群体效应。因此,本课程的学习评价把参与的广度与深度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需要强调是,本课程对“参与”的评价,决不是简单地对出勤率的统计,因为参与决不是简单地“在场”,而是一种全员、全程、全心地投入。因此,本课程评价指向保证学习者的全员参与,全程参与,全心参与。全员参与,即人人有事可做,有事要做,决不允许少数优生“包打天下”。全程参与,即时时有事可做,有事要做,这就要求合作学习时分工合理、科学,决不允许少数能力较差的学生被抛挤在协作系统之外。全心参与,即强调学习者在调查、访问、实验、阅读、音画等多样的活动中用心体验,提高参与真实性,提高参与质量,决不允许滥竽充数。

  其次,评价本身应注重参与性。即在评价方案的制定上,打破少数专家,

  管理人员的垄断地位,师生、家长、社会都可以参与其中,让学生觉得评价不是自上而下的一种硬性规定,而是自我设定的目标。而且评价实施的过程也是一个民主协商,民主参与的过程。教师没有任何特权妄下定论,教师只是一个中介人,一个条件提供者,学习者和其他一切与活动过程有关的人都可以成为评价主体,使评价过程成为多维多向的互动交流过程。

  2、过程性原则

  本课程是重过程的课程。它要求学生像科学家、社会人一样参与、到被还原

  的科学发现过程,生活实践过程当中。因此,在本课程中对过程的评价和对整个过程的评价比对结果的评价更重要。

  (1)重视对活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单纯地观察结果无法了解学生在活动

  过程中分工与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每个成员是否都积极参与,合作是否愉快,材料来源途径是否规范。因此本课程提倡真实及时地对活动中的行为作记录。例如《人口与社会》、《生活轶事》活动记录表。一些重大的活动,可以时间为轴,进行全程跟踪观察,每隔3—5分钟,就把活动中发生的情况详细记录下来。

  (2)重视活动中的多种体验与收获。提倡学生写“学习体会”“学习日记”。

  记录自己活动中表现出的专心致志,兴趣盎然、思维的活跃、想象的驰骋、解决问题时表现出的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品质以及发现新知产生创意时的惊喜等等。而这些同样无法在课程结果中完全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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