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型教师在音乐活动中对幼儿创造力的培养(4)
1、可采用唱歌对话。教师用任意即兴的曲调发问,幼儿回答时可用教师所唱的最后一个音的同音反复唱答句或用与教师完全相同的曲调唱答句。如:
35 66|5-|35 66|5-||
(师)小手 在哪 里?(幼)小手 在这 里。
2、改变曲调的节奏。改变原有熟悉的曲调的节奏对于发展幼儿的节奏感有好的效果,但选用的原始材料应较为单纯。如:《手指歌》中,“我在敲小鼓×××”的节奏可引导幼儿创编出其它敲鼓的节奏: ××××| ××××| 或 ×××× ×× | ×××× ×| 等等。
3、自由的歌唱式讲述。教师为幼儿提供美术或文学作品,请幼儿自由的用歌唱的方式来讲述他们看到、想到的事。在进行这种活动时,教师不要对幼儿的缺点进行评论,也不要对幼儿进行横向比较,而可以多给他们一些建议或一些便于掌握的方法,对于能力较差的幼儿,教师应鼓励他们大胆地唱,并以热情的态度承认他们的努力。
曲调的改编与创编对激发幼儿的想象、创造的热情及发展音乐的能力等方面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教师应为幼儿创造条件,使幼儿愿意更多的开展这项在促进创造力发展上具有特殊作用的活动。
教师设计组织创造性音乐教育活动,主要是为了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而我们更应将创新意识的培养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为此,教师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以保证每一个幼儿能不断地从活动中获得成功;教师必须根据幼儿的实际需要给予其必要的暗示和帮助,以保证幼儿能不断的切实有所收获;教师必须坚持正面鼓励为主的评价方式,以保证幼儿获得正面的观念和积极的体验。只有这样,才能在音乐活动中真正培养幼儿的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