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活动中体验审美愉悦
在音乐活动中体验审美愉悦
〔关键词〕音乐活动 审美愉悦 创造性的表现美
愉悦身心是音乐的自然本质。《纲要》中多次提到:激发情趣,体验审美愉悦和创造的快乐,体验自我表现和创造的成就感。指出:要避免仅仅 重视表现技能或艺术活动的结果,而忽视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态度的倾向。下面就如何通过音乐活动激发情趣,体验审美感,从幼儿音乐教育改革的角度,谈谈怎样更好的贯彻这条原则。
一、在音乐活动中让幼儿体验审美愉悦
艺术表现实质上是内在情感的外部表现,强烈的情感体验是引发儿童灵感的动力。审美愉悦产生于生命的自我发现,在生命的被体现过程中发生艺术活动。
1、在韵律活动中体验审美愉悦
律动、舞蹈艺术活动由于它的直观性,更容易让幼儿直接感受美、发现美和创造性的表现美,因此,我们将韵律活动作为培养幼儿美感,产生审美功能的主要手段。
(1)在韵律活动中让幼儿感受美和发现美。音乐中的节奏、旋律、速度、力度、和声、音色、曲式、情绪、风格都能让幼儿感受美,幼儿的美感多处于直观感受水平,具有形象性和功能性的特点。如《捉螃蟹》联系自己的生活体验,在观察过、玩过螃蟹后,随音乐合拍做动作,当节奏为× ××|×××时学螃蟹走,当节奏为×-|×××|×× 0× 时学螃蟹吐泡泡,这样,不仅能让幼儿感受音乐美,还能体验生活美,尽情地陶醉于螃蟹的律动中。
(2)在韵律 活动中创造性的表现美。
韵律活动主要有律动、舞蹈、音乐游戏等。
a、在律动中创造性的表现美。
律动课题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它能决定幼儿思考的难度和创编的范围,所以教师首先应选择节奏鲜明,结构工整,便于幼儿用动作来表现的音乐,具有丰富的教育和想像潜力的音乐。这样能激发幼儿创造性的表现音乐地欲望。在律动活动中,幼儿首先需要欣赏音乐作品,了解音乐性质,引起共鸣,激发情感,在此基础上创编动作。如《小雨和花》中乐曲分A、B两个乐段,A段表现了春天来了,春风吹,春雨沙沙下;B段表现了春雨滋润着小花,小花和小雨点快乐游戏,幼儿根据音乐的变化用各种优美的动作表现音乐的含义,真是表现的淋漓尽致,给人以一种美的享受。
自然律动中,幼儿兴高采烈的手舞足蹈都富有个性的新创意,这时创造的快乐即是他自由意志的体验和实现,儿童就进入了审美状态。教师应以真诚、喜悦之心去发现、接纳、欣赏,更需要引导他们不断地创新。自然律动体现了幼儿丰富的想像力和独创性。教师要帮助幼儿掌握动静交替规律,使幼儿的动作更能表现出音乐的形象、强弱等富有变化的美感。用于自然律动的乐曲,应具有鲜明,易于为幼儿理解的情感特征。音乐形象较为具体为宜,或欢快,或宁静,或雄赳赳气昂昂,或柔美,飘逸……这样的乐曲容易启发幼儿相应的情绪、联想、想象,有了想象,自然律动的创作可以自由发挥,不拘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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