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管理制度(9)

2009-08-31  |  

  第七条 调动校外有利因素,共建文明校、共育“四有”接班人;密切配合班主任抓好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安排好少先队的假期活动。

  第十二章 年段长职责

  第一条 组织和领导本年段教师学习、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落实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落实年段工作计划,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年段长对校长负责,协助各处室开展工作。

  第二条 抓好年段教师的思想建设,加强师德教育,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使年段组成为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教师集体;定期召开教务会、教师会、工作会,布置、检查本年段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分析学生现状。

  第三条 及时检查各项计划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到上传下达,有效监控,使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 负责年段教师考勤,维持日常教学秩序,做好有关记载工作;安排年段办公室值日,保持办公室整洁;协调好班、科任教师间、师生间的关系,协调各科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和谐、主动发展;帮助教师排除工作中的障碍;配合学校做好教师的学期、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

  第五条 负责组织和安排本年段学生的统一活动(如集会、校外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督促检查完成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情况(如大扫除、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

  第六条 指导正、副班主任抓好班级的各项常规工作,搞好班级管理;对新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要言传身教,让他们尽快做好本职工作;指导各班学生干部的工作,注意培养学生骨干,使之成为老师的好助手和学生的表率;了解掌握学生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检查各班的班队会课、课外活动情况等。

  第七条 面向全体学生,关心、激励学生的身心成长;根据需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注意进行心理品质教育,特别关心有问题家庭和单亲子女的学生,对严重违纪学生在教育后应及时向校长室或有关部门反映、汇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负责处理本年段的偶发事件,并及时向校长室等有关部门汇报;了解学生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和缓和矛盾,以保证学生能安心学习、生活;对于自己不能解决的矛盾,应及时汇报、请示。

  第九条 密切配合体育组、卫生保健室,抓好学生的卫生体育工作,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条 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密切与家长联系;主持年段学生家长会,了解学生在校外的表现,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二 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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