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35(3)

2016-04-14  |  

  这件事是多么的可怕啊!至少开始是这样的。朗诵的材料我挑得非常好,不过却没有认真研究过。我认为只要像狄更斯那样去干就可以了——在讲台上照本宣科。我这样干了,弄得笨头笨脑的。书面的东西是生硬而又刻板的文学形势,不适宜于用来口头演讲——口头讲的目的只在于娱乐,而不是为了教训。这些文字必须要被加以调整、拆散以及通俗化、日常口语化——否则,全场便都会感到厌烦,而得不到娱乐。一个星期后,我干脆将书本扔到了一边,再也不带它上讲台了。不过同时,我记熟了这些东西,这样我在讲台上讲时就变成了流利的讲话,原先那些拗口而又程式化的东西全部没有了。

  有一次朗诵,所用的材料是《艰苦生涯》中一章中的一段,那一段被写得非常。我为这段文章起了个《他祖父的老公羊》的题目。我在心里将所讲的内容事先记住了,到讲台上又改变了一些,后来又连续几夜继续进行修订。这样,从开始害怕面对听众讲,到喜欢讲,乐意讲。在干完这个季节的工作后,我从来都没有想到变化会有多大。我一直都没有想到,直到十年或是十一年以后,有一个晚上,我在纽约的一家客厅里将这本书捡起,读给提出这个要求的十几个男女朋友们听。不过读不下去,也就是说,如果大声地读是无法读下去的。我磕磕巴巴地读了五分钟,最后终于放弃了努力。我说,不妨就我自己的记忆所及,讲一下这个故事罢。结果是幸亏靠了记忆才得以过了这一关。虽然已经过去了多年,我所讲的还是特别忠实于讲台上所讲的那个本子。在我看来,我至今还记得这个本子,在这里,我愿意再讲一遍,如果读者愿意的话,好让他们将它和《艰苦生涯》中讲到的那段故事进行一下比较,看一下口头讲的本子同书面印出来的本子之间的出入有多大。

  在这里讲这件事的目的,就是为了表明:记忆力好会带来多坏的影响。如果记忆力太好,就什么都能记住,什么都忘不了,这就失掉了比例感,辨别不出重要的事与不重要的事之间的区别,将一切都一股脑儿记住了,并且一股脑儿讲出来,结果情节的开展就延缓了,同时将事情弄得糊里糊涂的一团糟,听的人也就厌烦了,听不下去。《他祖父的老公羊》中的一个历史家的记忆就属于此类。他总想将这段历史为他的同伙,也就是其他的露天矿工们讲一下,不过怎么讲都讲不完。因为他的那套记忆,令他不能够一讲到底。在他记忆中的那些和这个故事丝毫没有关系的细节,老是打断他的思路。这些丝毫没有关系的细节,会吸引他,把他引向岔道。如果遇到一个名字,或者一个家庭,或者是其他同故事无关的事,他便会从原来的道上岔开,讲这个人是怎样,或是这户人家是怎样——结果是尽管他在费力地朝前走,但同他祖父有关的老公羊的那些有趣的遭遇却跑得愈来愈远。终于最后故事还没有讲完,他便去睡觉了,他的伙伴也去睡觉了。有一次,他的确是快讲完了,伙伴们心中充满了希望,认为终于能够将祖父冒险的全部经过和情况弄清楚了。在照例的开场白后,这位历史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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