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版:六年语下《刻骨铭心的国耻》相关资料(2)
马关条约
1895年4月,满清政府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 主要内容:
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华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辛丑条约
1901年,满清政府与英美俄日法德意奥签订辛丑条约。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亿5000万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2.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做抵押,中国的税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国控制。
3.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届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地驻兵保护。
4.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曾与列强“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和参加反帝性质的各种组织。
6.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九·一八”事变
1931年9月18日晚上,日本驻中国的侵略军,自行炸毁沈阳北郊柳条湖附近南满铁路的一段路轨,反诬中国军队破坏铁路,并借此突然袭击了东北军驻地北大营和沈阳城。随即在几天内侵占20多座城市及其周围的广大地区,东北三省全部沦陷。这就是当时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
“九·一八”事变的发生,是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吞并中国、称霸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而采取的一个蓄谋已久的重要侵略步骤。“九·一八”事变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怒潮。各地人民纷纷要求抗日,反对国民党政府不抵抗的作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影响下,东北人民奋起抵抗,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先后涌现出东北义勇军等各种抗日武装。
“七·七”事变(卢沟桥事变)
1937年7月7日发生在中国北平的卢沟桥的中日军事冲突,日本就此全面进攻中国,称为七七事变,又称卢沟桥事变、七七卢沟桥事变。七七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为实现它鲸吞中国的野心而蓄意制造出来的,是它全面侵华的开始,也是中国人的国耻日。
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华日军于1937年12月13日攻陷中国的南京之后,在南京城区及郊区对中国平民和战俘进行的长达6个星期的大规模屠杀、抢掠、**等战争罪行。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至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而日本学者则众说纷纭,但有部分人却试图抹杀事实。